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和加强对院系的指导,促进院系党建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进性,增进领导班子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需求,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办法。
一、联系对象
根据学院领导班子组成及院系设置情况,党委委员联系院系具体分工如下:
胡恩彪:外语系、美术系、体育系。
张立驰:马克思主义学院、中药学院、音乐系。
时 伟:生物与食品工程系、教育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李迎春:中文与传媒系、经济与管理系。
二、主要工作
1.听取院系领导班子的汇报,对联系院系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帮助其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选择地参加院系民主生活会、政治和业务学习会和学生会议(或活动)等。
2.联系院系一个班级,了解掌握班级情况和该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成长。具体包括:每学期至少要听一次课,参加一次班级活动(班会、座谈、讨论、课外集体活动等);定期到班级、宿舍与学生交流,做好学生特别是重点学生的思想工作;主动与辅导员联系,就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班级建设等情况进行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学生共同关心的问题。
3.联系院系2名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或其他高职称教师,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倾听他们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后顾之忧。
4.联系院系民主党派人士,与其代表人士谈心谈话,了解和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组织和发动他们针对学校当前发展、改革、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献言献策。
5.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师生所反映的矛盾、热点、焦点问题要密切关注,指导系部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6.通过其他方式了解联系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关心困难师生的生活,掌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督查落实
1.对联系院系提出的问题或困难,以及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答复或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如不在本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可向有关同志反映或提交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解决。
2.院领导联系院系的工作开展情况、问题落实情况,由本人做好记录和总结,年度述职述廉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告。
3.院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汇总领导联系院系的相关情况,形成调研清单、问题清单和落实清单,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整改落实。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