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校园火灾事故,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被困师生及时安全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及职责
1.指挥部
公安消防队到火场之前,院长是火场的总指挥,分管院长是火场的副总指挥。院长与分管院长不在时,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总指挥。保卫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火场指挥部成员。
2.工作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教职工贯彻执行。
(二)工作组
学校在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构成与主要职责包括:
1.灭火行动组
(1)第一灭火力量
成员:起火部位现场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附近保安人员
主要职责: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2)第二灭火力量
成员:全校保安人员、义务消防员
主要职责: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2.通讯联络组
成员:起火部位楼宇管理员、保卫工作人员
职责: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现场并向他们准确反映火灾等相关情况;确保火灾现场通讯联络上传下达、顺畅有序。
3.疏散引导组
成员:保卫处及学生处工作人员、起火部位楼宇管理员
职责: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疏散火灾现场的人员和财产;疏散闲杂人员及围观人员,清点现场人数;维持秩序。
4.安全防护、救护组
成员:校医院值班人员、保安人员
职责:划定火灾时的安全区域和现场的警戒区域,负责安全和警戒工作;伤患人员的抢救及紧急护送至医院急救等。
二、火灾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一)无论任何单位(部门)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119”和保卫处“5367011、5367130”报警。
(二)报警时要准确说出起火地点名称、方位、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类别及报警电话号码;
(三)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组织消防人员及保安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和人员抢救、疏散工作;通知通讯联络组做好消防车的引导工作并立即向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发生火警时,疏散引导组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或踩踏事故;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二)做到正确引导疏散。疏散引导组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并确认火场有无被困人员。
(三)疏散引导组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灭火行动组到达火场后,应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二)如发现有人被火势所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五、警戒与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一)划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检查火场有无余火,有无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周围建筑物有无飘落的火种。
(三)注意发现、保护起火点,尽可能保持火场燃烧后的原貌。
(四)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核实火灾损失,写好火灾报告,查处有关责任人,教育群众汲取教训。
(五)处理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