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精神,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管理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与检查。

  二、负责制定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三、负责协调各院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研讨会,调查分析学生思想动态,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负责学生纪律和违纪学生的纪律处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学生奖、助、贷、勤、减、免的评定和审核工作及贫困生认定工作等相关学生资助工作。

  八、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及服务工作。

  九、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学生辅导员的选聘、考察、培训、考核、表彰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