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122cc太阳集成院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院科研﹝2016﹞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122cc太阳集成省、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省级项目为:2023年7月1日前已到研究周期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校级项目为:2023年7月1日前已到研究周期的校内重大、重点、专项等各类项目。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省级科研项目结项安排
省级科研项目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项。
(一)结项流程: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院系初审(汇总),报送结项材料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二)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
(三)各院系材料报送要求:
1、结项材料,胶装成册,1式3份。材料内容包括:封面(XXX项目结项材料等基本信息)、材料目录、项目申报书、立项文件、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经费支出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至财务处核查,并加盖财务处公章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另附经费决算表)、验收评价表以及研究成果相关附件。相关材料模板见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下载中心。
2、各院系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4),1式1份,加盖院系公章,与结项材料一起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7室。
3、以上材料电子版,由院系打包汇总,以“XX院系2023省级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邮箱bzxykyc2007@163.com。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如项目已到期但无法参加本次结项,请及时递交项目延期申请书(以院系为单位,于8月7日前报送)。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安排
校级科研项目由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结项,最终报学校终审。
(一)结项流程:项目负责人申请,各院系汇总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形式审查后返回各院系,由院系组织结项,结项通过公示后,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形式审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24日;院系组织后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23日。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项材料模板见发展规划与科研处下载中心《122cc太阳集成科研项目申报、开题、进展和结题相关表格》。
2、形式审查材料报送:请各院系将结项材料(1式1份)、各院系2023年校级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7室。形式审查材料返回时间另行通知。
3、结项材料报送:各院系组织结项后将盖章版结项材料、公示材料、各院系2023年校级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7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邮箱bzxykyc2007@163.com。
4、校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如项目已到期但无法参加本次结项,请及时递交项目延期申请书(以院系为单位,于7月24日前报送)。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附件:
《122cc太阳集成院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院科研﹝2016﹞7号)
《122cc太阳集成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科研〔2022〕6号)
各院系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
各院系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doc
附件2:《122cc太阳集成院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院科研﹝2016﹞7号).pdf
附件3:《122cc太阳集成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院科研〔2022〕6号.pdf
附件4:各院系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各院系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xlsx
122cc太阳集成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