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
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请考生相互转告。
二、申请流程
1.考生登录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
2.在毕业申请板块的“毕业申请照片(标准见附件)上传”中按要求上传照片。不要使用原准考证照片,请上传用于毕业证书的最新照片。
3.在毕业申请板块的“毕业申请”中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照片。
(1)通过证书免考,需要上传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的原件照片或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证书查询”截图打印,本人签字后拍照上传。
(2)已经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申请免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课程,需要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拍照上传;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需将原有学历证书拍照上传。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打印,本人签字后拍照上传。如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作为依据。考生在申请本科专业毕业时应通过学信网授权的方式完成前置学历有效核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有效授权核验且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此次毕业申请。
(4)鉴于现在学信网核验数据升级要求,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核验需要考生先进行授权,步骤如下:
1.请使用个人手机下载学信网App.
2.注册登录学信网APP后需先查询到自己的学历信息,再使用学信网APP扫描上述二维码完成授权,如学信网APP内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信息的请按学信网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直至查询到学历信息后再次扫描二维码完成授权。
(5)如考生在获得前置学历后,更改过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则需在申请毕业前,先携带以下材料到亳州市招生考试中心现场提交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毕业。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情况说明;②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护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将实习手册(实习鉴定)拍照上传。
4.考生须录入本人最新联系手机号码,毕业申请办理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初审不通过将电话通知考生,否则将影响毕业。准考证前四位为“1305”、“1304”、“1303”、“1302”、“1306”、“1301”的考生分别由谯城区招办(电话0558-5522669)、蒙城县招办(电话0558-7623162)、涡阳县招办(0558-7213028)、利辛县招(0558-8816749)、122cc太阳集成继续教育中心(0558-5367117)、亳州职业技术学院(0558-3319862)初审。
三、注意事项
1.如有实践科目成绩、论文成绩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考生,请联系主考院校,否则无法受理毕业申请。
2.外省转入成绩须已办理归档手续,即在考生服务平台可查询到,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3.凡在亳州没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亳州申请毕业。
4.外省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办理相关专业毕业。
四、免考和课程学分替代
(一)免考。我市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不单独办理,考生如有课程免考,在办理毕业的同时,应在系统里上传相关材料照片。课程免考指的是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修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皖招考〔2018〕30号),考生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等证书免考自学考试中的课程或者使用毕业证书、学籍表等材料进行的同学历层次免考或专业学历免考。
(二)课程学分替代。考生如有课程学分替代,在办理毕业的同时,应在系统里填写使用的课程。课程替代指的是考生在同学历层次专业中选考与本专业其他课程不同的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后,使用该课程替代自学考试里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高等数学(一)(课程代码00020)、高等数学(工专)(课程代码00022)、高等数学(工本)(课程代码00023)、线性代数(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课程代码04183)、线性代数(课程代码02198)、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课程代码02197)。
新老计划的课程替代,系统会自动判定,无须考生进行任何操作。
五、《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及缴费
请考生关注亳州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同时现场缴费,缴费标准:20元/人 。 咨询电话:5367117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122cc太阳集成继续教育中心
2024年5月2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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