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日前印发《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6个方面着力重点和5个方面主要路径,明确了加强和规范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提供了有益指导。近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接受了安徽日报记者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为什么要起草《指导意见》?
答: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全党做到“两个维护”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当前,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需要在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规范和完善监督方式方法,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提供指导。可以说,开展政治监督是我们的使命所在、职责所系,印发《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要求,也是推进我省政治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的现实需要。
问:《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特点?
答:简而言之,《指导意见》核心内容就是“六个聚焦”和“五条路径”。 “六个聚焦”明确政治监督的主要内容,指明了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的方向。 “五条路径”则提供了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推进政治监督结果运用的途径,突出了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要求。
《指导意见》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体现了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最新精神和工作要求。比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开展政治监督要做到“四个着力”。我们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以赵乐际同志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围绕抓好政治监督指出的“四个加强”为核心内容,结合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最新工作部署,明确了政治监督6个方面的着力重点,形成了“六个聚焦”。二是体现了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的要求。比如,明确提出,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从政治角度去审视、分析、甄别问题等,强调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安徽落地见效。三是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着力破解政治监督难题。当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政治监督工作中存在监督重点不明确、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对“关键少数”监督乏力、监督合力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实践路径。比如,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乏力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建立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常态机制、约谈问题比较集中地区、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开展对“关键少数”的有效监督。
问:怎样确保政治监督落地见效呢?
答:《指导意见》对此也作了明确,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政治监督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担当。同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二是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健全定期报告政治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情况等机制,并将政治监督贯穿到“四个监督”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协调衔接,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在监督能力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记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