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现将《亳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公﹝2014﹞8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太阳官网实际情况,就具体执行办法通知如下。
1.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填写教职工出差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2.出差人员原则上要乘公共交通出行,按照文件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乘车,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机打票),超标准的费用自理。
3.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席卧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必须事前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和批准,报销时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后,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4.出差人员出差按照《亳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享受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5.出差人员出差由单位派车或带车的,不再享有市内交通费补助。
6.出差人员住宿费按照文件规定限额凭据报销(按出差实际天数计算),超标准的部分自理,无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报销时提供出差审批单、住宿发票、住宿清单、公务卡消费凭证等,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7.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期间的食宿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组织的,凭据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8.出差人员或参加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餐饮费、各种生活用品购置费和市内打的费等。特殊情况,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给予报销的,出差人员不再享受伙食补贴和市内交通费。出差经校领导同意的购物,要单独报销,不得同差旅费一并报销。
9.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以校领导批准的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学习或进修通知、有关文件为依据。既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又尽量节约经费。
10.经批准参加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按照学校教师进修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11.教育实习费用按太阳官网关于实习经费开支办法管理使用。
12.经批准外出学习,7天以内(含7天),视同出差,7——15天,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减半执行,15天以上,按照学校教师进修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13.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省亲办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个人自理,绕道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受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14.符合公务卡适用范围的,按照学校公务卡报销管理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