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文化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

发布者:亳文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29

 为加强图书资料的建设,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

 一、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加大经费投入,购置本专业所需的最新书刊资料。

 二、本中心图书资料室设专职资料管理人员1名。其基本职责是:对本研究领域的图书资料进行编目;对本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年度专项经费采购的图书资料单独造册登记;为研究人员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充分发挥本研究中心的资料信息作用。

 三、本中心图书资料室推广资源共享、面向社会相关人士开放的管理模式。

 四、本中心科研人员可借书20册(孤本和特种图书不得借出),每本书的借用时间为60天(若借者需继续使用,应在借期满前,办理续借手续)。如逾期不还者,参照校图书馆管理办法予以罚款。

 五、本中心图书资料室对社会相关人士在开放时间内实行临时借阅,(限在本中心阅览室阅读)、提供复印服务。

 六、无论本中心科研人员或社会相关人士对书刊资料若有遗失或损坏,均参照校图书馆的赔偿办法予以赔偿和罚款。


亳文化研究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