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文化研究中心工作条例

发布者:亳文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5-07-03浏览次数:230

亳文化研究中心在对亳州文化的学科体系、性质、内容、特征等进行全方位的论证基础之上设置老庄文化研究所、曹魏文化研究、民俗与方言研究、养生文化研究所、民间艺术研究所、文化旅游研发所六个研究方向。各研究方向分别由张立驰教授、魏宏灿教授、胡利华教授、孔令梅教授、葛跃博士等为学术带头人,共同带引学术团队从事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

 

 

曹魏文化研究所工作条例

 

一、曹文化研究所是亳文化中心所属的学术研究机构。与其他研究所联合协作,围绕亳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

二、本所围绕曹文化(政治、军事、经济、文学、艺术等)及其传承和与其有关联的学术问题,深入开展学术研究。为繁荣地方经济、文化,促进亳州师专的教学科研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三、本所所长,负责该所的日常事务和学术研究工作,具体职责是:

1.主持制定、修改本所的研究内容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该研究方向的研究课题的组织、评审。

3.广泛开展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

四、本所注重学术团体建设,以研究所为平台欢迎各方学者、专家加入。校外人士需向研究所提交曹文化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经研究所批准同意后即可成为本所研究人员。

五、本所鼓励成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同时加强对成员的科研考核,相关要求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本所研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主动加强与地方合作,争取地方的多方位支持。共同开展学术研究,共同打造亳州新境界,双赢双利。

七、以该研究方向为纽带,凝聚校内外学术力量,扶持青年学者,提升本校老师的科研能力,营造学术团队,弘扬“建安风骨”。

八、举办学术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学(含本校教师),每年至少1次。定期召开学术沙龙,交流学术信息、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本校学术健康发展。

九、严格遵守学术规则,拒绝学术不端行为。

 

亳州养生文化研究所工作条例

 

一、亳州养生文化研究所是适应亳州市和亳州师专的发展而成立的亳文化研究中心的分支学术研究机构,与其他研究所联手协作,围绕亳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

二、本所围绕亳州养生文化(华佗、五禽戏及中医药、药酒养生等)及与其相关学术问题展开学术研究,为弘扬继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地方经济,促进亳州师专教研、科研水平的快速提高做出贡献。

三、本所所长负责本所日常事务、各方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修改本所的研究内容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评审。

3.开展学术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

四、本所注重学术团体建设,以研究所为平台欢迎各方学者、专家加入。校外人士需向研究所提交华佗与与中医养生休闲文化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经研究所批准同意后即可成为本所研究人员。

五、本所研究鼓励成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同时加强对成员的科研考核,相关要求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本所研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主动加强与亳州市体育局、亳州市华佗五禽戏俱乐部等单位合作,推动“五禽戏”研究的深入发展和现代养生应用。

七、在“全民健身”理论指导下,多角度对亳州养生文化展开研究。

八、积极开发亳州养生文化地方特色教材建设。

九、成立五禽戏学生社团,组建亳州师专五禽戏表演队。

十、提高本校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五禽戏的动作技术水平。

十一、严格遵守学术规则,拒绝学术不端行为。

                  

亳州民间艺术研究所工作条例

 

一、亳州民间艺术研究所是亳州师专亳文化研究中心所属的学术研究机构,本研究所围绕亳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

二、本研究所以亳州民间艺术为主要研究内容,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校园生活,发挥高校在文化建设中的传承与引领作用。

三、 本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同时聘请亳州二夹弦剧团专家担任名誉所长,所长负责该所日常事务和学术研究工作,具体职责是:

1.主持制定、修改本所的研究内容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2.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安排落实科研任务。

3.负责将亳州二夹弦艺术、亳州剪纸艺术等亳州民间艺术引入亳州师专校园,在艺术系相关专业的学生中开设亳州民间艺术选修课程,并定期邀请亳州民间艺术专家来太阳官网举办有关亳州民间艺术专题讲座和专场演出。

4.带头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引导各成员的日程科研工作。

四、开发亳州民间艺术文化资源,举办以亳州民间艺术为主题的相关活动,传播亳州民间艺术艺术,推动亳州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搭建平台,凝聚艺术系学术力量,在研究实践中提升艺术系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六、在校内组织开展与亳州民间艺术为主题的相关活动,在艺术系中成立相关学生社团和表演队。

七、鼓励本研究所人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撰写研究论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亳州民间艺术专题学术活动。

八、严格遵守学术规则,拒绝学术不端行为。

 

老庄文化研究所工作条例 

 

一、老庄文化研究所是亳文化研究中心所属的学术研究机构。该研究所与其他研究所联合协作,围绕亳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

二、本所以中华道学及其衍生的中华养生文化为主要研究内容,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繁荣亳州经济文化发展。

三、本所所长负责本所日常事务、各方面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规划中华道学的各项研究计划与发展,并负责实施研究中心的各种具体事项,定期向亳文化研究中心报告工作。

2.负责研究课题的组织、评审。

3.开展学术交流,协调本学科领域的全市、全国性的重大学术活动,加强和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团体与单位的学术交流。

四、本所注重学术团体建设,以研究所为平台欢迎各方学者、专家加入。校外人士需向研究所提交老庄文化文化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经研究所批准同意后即可成为本所研究人员。

五、本所研究鼓励成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同时加强对成员的科研考核,相关要求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本所主要从哲学、美学、医学、养生学等方面 对以老庄哲学为底蕴的中华道学与养生文化进行深入研究,服务养生亳州建设。

七、本所定期举办老庄文化讲座。

八、本所积极从事中华道学经典的注释与翻译工作,并编订校本教材及相关通俗读物,筹备并出版老庄文化系列丛书。

九、本所坚持走产学研道路,积极和亳州市相关部门及企业联合开展研究,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建设。创立条件,做好道家药膳堂、养生培训基地和中华道学与养生基金会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致力于提升本研究所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

十、严格遵守学术规则,拒绝学术不端行为。

 

 

亳州方言与民俗文化研究所工作条例

 

一、亳州方言与民俗文化研究所是亳州师专亳文化研究中心所属的学术研究机构,本所围绕亳文化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开展学术活动。

二、本研究所力求发掘和研究亳州市所辖三县一区及黄淮地域内丰富的方言和传统民俗文化,加强对亳州市方言和传统民俗文化薄弱点面的研究,使之汇入国内多元文化记录、传播、共享的潮流,进而促进亳州市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旅游资源的开发。

三、本研究所的组织领导:设所长一名,负责该所的日常事务和学术研究工作,具体职是:

1.负责制定年度科研计划,及时安排落实科研任务。

2.带头参与课题研究,引导各成员的日常科研工作。

3.负责制定研究中心发展规划,推动研究中心的持续发展。

4.积极推进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扩大研究中心的社会影响。

四、本所注重学术团体建设,以研究所为平台欢迎各方学者、专家加入。校外人士需向研究所提交亳州方言与民俗文化领域相关研究成果,经研究所批准同意后即可成为本所研究人员。

五、本所研究鼓励成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同时加强对成员的科研考核,相关要求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本所研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主动加强与亳州市相关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亳州方言与民俗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和现代养生应用。

七、以该研究方向为纽带,凝聚校内外学术力量,在研究实践中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推动学校课程建设,培养学术人才。

八、计划调查、研究一个县或区的方言与民俗文化,5年左右完成亳州市所辖谯城区 、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的方言与民俗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并以论文或专著形式形成研究成果。量力而扩大方言调查研究范围。

九、严格遵守学术规则,拒绝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