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市级以上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审核。
2.学校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与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签订任务书,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122cc太阳集成推荐不超过25个项目。
2.各院系于2023年10月17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205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说明
1.如申请人有意与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合作,有一定支持,具体请与亳芜科创中心负责人张良主任联系。
2.此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合作单位资助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
五、联系人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王老师,0558-3032719
附件1:2023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122cc太阳集成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