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科研处作者: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527

各院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我们学校可以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1个。现在把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申报,并把《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报送到科研处2007室。我们学校截止日期是2018年12月11日。联系电话:5367119,3037561。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

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4.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doc

5.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docx


科研处
2018.11.29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8〕134号

链接:http://www.ahedu.gov.cn/1008/view/598932.shtml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201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校科技资源整合和学科交叉融合,着力突破在经济社会和科技进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必须符合《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或《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

    2.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重点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四个方面的重大需求、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安徽“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

    3.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的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不形成重复。

    二、申报限额

    大学每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2个,一般本科每校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计总数不超过1个。

    三、其他事项

    1.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

    2.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申报高校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

    3.请各高校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处,电子版(PDF)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蒋正飞

    联系电话:0551-62815137

    电子邮箱:ky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