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下半年零星货物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馆:
依据《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和学院2018年度财务预算精神,本年度拟集中安排下半年零星货物设备采购,请各单位根据2018年度预算,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采购计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范围
编制的范围为:各教学院系(含职能部门)拟采购的办公用通用货物,各教职员工用教科研经费(含人事处人才项目经费)拟采购的教科研用通用货物设备。不包括拟采购的办公耗材和低值品(低值品指单价小于1000元的低值商品)。
二、编制纪律要求
1.以节约原则使用各种经费,各部门办公用设备配备标准参照《财国资[2014]400号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文件规定执行。
2.不得重复采购同类型货物,如张某名下已经有打印机,则不允许再采购其他各类型打印机;如李某名下已经有笔记本电脑,则不得再申请采购笔记本电脑(含台式电脑或平板电脑等)。利用项目经费采购设备,按照项目预算执行,由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审核。
3.若货物设备已经超过5年(以周年计算),则不受上述第2条采购纪律规定限制。
三、报送程序要求
1.由于本年度办公家具、台式电脑已经接近年度采购限额,若非急需,2018年度内请不要再申请采购。
2.各教学院系(含职能部门)拟用各类办公经费采购的需求(纸质和电子),报送后勤管理处国资管理中心审核、汇总,而后由国资管理中心统一报送领导审批。
3.各教职员工拟用项目经费的采购需求,报各项目经费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如:用教研项目经费采购计算机,则将采购计划报教务处审核、汇总,教务处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国资管理中心统一汇总。
四、采购办法
1.耗材和低值品,由各部门根据规定从网上商城自行采购。
2.本次编制的采购任务,由国资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领导审批同意后,在网上商城以竞价方式集中采购。
五、报送注意事项
1.为便于集中采购,建议采购申请人在附件2《货物备选表》中选取所需产品后,在申请表内复制粘贴类别、品牌型号即可。
2.如有特殊需求,“备选表”中没有拟采购的货物设备,可以从药都电子商城中搜索查询。而后在申请表内详细列出品牌、型号、配置,在备注区加注需求原因。
3.经费来源项目名称请务必填写准确。
4.国资管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时间要求
2018年9月7日下午下班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络人
教务处,张振宇,5367057;
科研处,李国宇,3037561;
后勤处国资管理中心,杨宏宇,3037560
附件:
1.1122cc太阳集成药都电子商城集中采购申请表.xlsx
122cc太阳集成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