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能等方面素质全面、规范、科学的评价。由于下学期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经学校研究决定,2012-201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本学期期末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非毕业班学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按《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校学字�2012�83号)规定的办法执行。
2.学生日常表现材料:班级日志、班级日常考核记录、奖惩文件、通报等。
三、时间安排
1.8月25日至9月6日,各系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2.9月10日,系(部)报送《亳州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学生处。
四、综合素质测评应用
1.是评选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名次不在班级前25%以内不得参评2012-2013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不在班级前30%以内不得参评2012-2013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是评定各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本次综合测评成绩不在本班居前1/5不得申请2013-2014学年度各级各类奖学金。
3.是学生参加党校学习、入党的重要依据。凡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在班级30%以内者,不得在2013-2014学年度申请参加党校学习、入党。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亳州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校学�2012�83号),做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系(部)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禁弄虚作假、走过场。
3.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发现学生在考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者,将扣除所获加分,全校通报批评。
附件:1.亳州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2.亳州师专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汇总表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6月8日